江大纪〔2012〕3号
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廉洁素养培育,保持思想作风纯洁
二、活动时间
2012年4月18日-4月27日,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调整。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领导干部反腐倡廉集中教育活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传达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通报教育部对我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情况的检查反馈意见,部署学校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组织干部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二)宣讲反腐倡廉主题党课。各单位党政负责人面向师生举办一次廉政党课,宣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学风诚信教育等,引导本单位师生践行党的宗旨,保持思想作风纯洁,规范教学管理服务行为。5月底前将党课讲稿报送至纪委办公室。
(三)组织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人员廉洁从业培训。面向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物资采购、后勤基建、招生录取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规范化管理培训和“以案说法”座谈会,切实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四)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认真梳理各类职权,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优化工作流程,完善防控措施。5月底前将梳理情况报送学校监察处。
(五)启动廉洁素养培育工程。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校廉洁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成果,整体推进以“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文化与实践平台建设”、“创新研究”和“长效机制建设”为主体的廉洁素养培育工程。各二级单位党委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做好组织申报工作,通过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加快推进本单位廉洁文化建设。
四、活动要求
1、要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教育周活动作为上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不走过场,注重实效。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带头参加学习活动,以身作则,作出表率。
2、要突出特色。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将反腐倡廉教育与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创新教育方式方法,突出特色,形成亮点,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3、要注重宣传。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本次教育周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做好活动材料(文字资料、照片和音像视频资料等)的收集整理,上报学校纪委办公室,通过不同渠道,展示活动成果,扩大活动影响,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关于开展2012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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