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精神,根据教育部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意义目标
将风险管理理论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引入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规范权力运行、建设法治校园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力抓手。
通过明确各岗位职权,查找风险点,完善制度流程,实施预警处置等主要方式,稳步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初步形成全面覆盖、层层管理、重点防范、党政齐抓共管、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网络。
二、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包括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各学院(单位)和机关职能部门管理干部。重点对象:处级及以上干部,涉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资产投资与管理、学风建设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干部。
三、重点内容
1、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和职责权限,对权力运行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清晰的工作流程图。
2、查找廉政风险。通过岗位查找、群众评议、专家建议、案例分析和组织审定等方式,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3、评定风险等级。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并经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4、完善防控措施。根据廉政风险内容和风险等级,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定,加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着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
5、坚持动态管理。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新要求,根据防控措施落实的效果以及反腐倡廉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廉政风险内容、等级和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控。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
1、将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纳入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计划。
2、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专题学习,研究制定学校贯彻落实方案并下发文件。
3、各学院(单位)、机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就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学习动员,并于8月30日前将本单位贯彻落实方案报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备案。
(二)信息采集
1、相关单位对照《江南大学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办法》,梳理总结2008-2011年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风险防控建设情况,补充完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
2、廉政风险查找。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组织填写《江南大学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和《江南大学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自查汇总表》,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3、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查找的风险点进行审核,并结合群众评议、专家建议等方式确定风险等级。
(三)防控预警
1、完善制度措施。制定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优化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修订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办法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编印《惩防体系建设制度汇编之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风险防控制度专辑》。
2、建立廉政风险管理信息库。整合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等内容建立廉政风险管理信息库,并根据动态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充实,为廉政风险的分析、预测和防控提供参考依据。适时编印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下发各单位参照执行。
3、实施预警处置。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小组,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4、开展课题研究。将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作为“江苏省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研究基地”2012年重点课题方向,深化对廉政风险防控规律的认识,拓展实际工作思路。
(四)考核深化
1、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办法,通过自查和学校抽查等方式评估防控措施落实效果,基层单位防控情况每年要向分管领导汇报。
2、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考核结果的运用,总结防控经验,及时调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提高,保障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学院(单位)、各部门要把《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深刻领会精神,研究制定本单位落实方案。要通过政策宣讲、操作辅导、案例分析等方式,使干部职工认识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义,提高预防腐败的自觉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内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三)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各学院(单位)、各部门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推动本单位规范管理的重要手段,参照本方案深化对各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贯穿于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之中,及时发现管理上的漏洞与薄弱环节,纠正问题,完善措施,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附件:
1、《江南大学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
2、《江南大学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自查汇总表》
江南大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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