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教党〔2014〕21号)的要求,推动学校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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