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教师节、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
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单位)、机关各部门:
新学期伊始,教师节、国庆节和中秋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精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领会精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教职工大会、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组织全体教职工专题学习《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等,确保纪律要求人人知晓,入脑入心。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变相违规吃喝,严禁使用公车参加任何性质的私人宴请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到高档餐饮场所进行高消费活动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等;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和实物等。
三、强化执纪问责。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教职工中出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失范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督促纠正,推动形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习惯。纪检监察部门在执纪审查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要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快查快办,通报曝光,并严格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问责追责。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请于2017年10月16日前向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刘文英,电话:85913556)做动态报告。 校内监督举报电话:85913557。校内监督举报邮箱:jdjw@jiangnan.edu.cn。
附件:《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
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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