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党〔2017〕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教育部党组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教育系统特点制定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细化了问责主体、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为推动教育系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和实践指导。
学校各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切实抓好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从政治高度领会悟透问责要义,对照办法规定,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要将问责与校内专项巡察、任期目标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有机结合,完善配套措施,对履职情况和效果开展经常性检查,形成制度执行的强大推动力。要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并通报典型问题,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附件: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江南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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