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结合《江南大学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实施办法(2017修订)》(江大委[2017]70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近期深入部分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责任单位开展专项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单位
本次调研确定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责任单位是: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审计处、社会资源处、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房产管理处(基建处)、图书馆与档案馆。
二、调研内容
1.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2.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开展纪律教育、制定防控制度和加强自查自纠等);
3.2017年以来群众反映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
三、调研方式
1.听取防控情况介绍;
2.查阅相关工作资料;
3.交流沟通相关事项。
四、调研人员
调研组由校纪委委员、纪委办公室人员组成(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
五、具体要求
1.请各调研单位在10月19日前做好自查,并结合本单位防控工作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总结梳理,形成书面材料,交纪委办公室;
2.本次调研参加交流人员是调研单位全体中层干部;
3.调研工作在10月31日前完成,具体调研时间由调研组与调研单位商定。
联系人:梁建,联系电话:85913557
附件:调研分组表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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