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就开展党的纪律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原则
1.继承传统与开拓创新相结合。深刻领会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精神新要求,准确把握纪律建设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结合单位实际,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有效途径。
2.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始终将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牢牢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其中,深入开展咬耳扯袖工作。
3.示范带动与广泛参与相结合。单位领导干部切实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地位,做好表率,自觉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带动广大师生党员积极参与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
二、创建目标
1.完善纪律规章,健全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全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风险防控与监管办法等,推动单位规章制度体系科学化规范化,营造“事事有章可循、时时依规办事”的规范定向氛围。
2.强化纪律教育,构建纪律教育体系。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将纪律教育新要求融入单位文化建设,面向党员干部、教师、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活动,取得“月月有主题、人人受教育”的经常性纪律教育成效。
3.狠抓纪律监督,健全日常监督体系。始终将监督挺在前面,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形成监督与乐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实现“执纪中体现人文关怀、监督中实现习惯养成”的政治效果。
三、创建安排
1.创建单位。按照先行试点、全面实施的建设要求,选定食品学院党委、生物工程学院党委、理学院党委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示范创建单位。
2.创建时间。2019年6月—2020年5月。
3.创建步骤。
(1)2019年6月底前,各创建单位根据创建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完成创建工作方案并送交纪委办公室备案。
(2)2019年12月底前,各创建单位完成中期创建工作;学校依据创建目标及原则,结合创建方案,通过查阅资料、调研检查、成果汇报等方式对创建单位进行阶段性评价。
(3)2020年5月底前,各创建单位完成所有创建工作,撰写创建工作报告并送交纪委办公室备案;学校对创建单位进行终结性评价。
4.创建支持。给予创建单位专项运行经费各5000元,主要用于课题研究、教育培训、活动举办等。选取党的纪律建设氛围浓厚、促进发展作用发挥好的创建单位在党的重要工作会议上进行成果展示。
深入推进党的纪律建设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迈进的重要举措。各创建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统筹谋划,按照创建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扎扎实实推进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形成良好的党的纪律建设氛围。
中共江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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